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402人)
2024-04-16 09:35:25
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264个共计40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条件 (一)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报考岗位所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表另有要求的,按岗位表执行。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和专业,或所包含专业类下的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二级学科和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专业类所包含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核;岗位专业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3)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4年4月28日,黔南州在编工作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州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4月28日仍在岗且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至2024年4月28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黔南州有关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网站同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至2024年4月27日17:00。 ②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或贵州人才博览会微信小程序(附件4)进行报名登记,点击页面右上角“用户登录”按钮,选择“个人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并完善简历,完善简历后进入首页的“市州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目录下即可查阅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投递简历。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3)。 (2)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10:00至下午15:00。 ②报名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详细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2张); (4)岗位其他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其他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5); (6)现场报名需提供《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才报名信息表》(附件6); 网上报名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清晰可识别)上传报名系统,现场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各引才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要求,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清楚。 因应聘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公告》及《岗位表》,应聘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修改完善报名信息、补充提交报名资料,确认符合岗位需求后,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重新审核。 县(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统一由县(市)人社部门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州直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核测评 1.初评。引才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35人及以上的原则上开展初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少于35人的,由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初评环节,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线上初评,如需要开展初评的,应提前通知应聘人员初评时间及方式。 2.考核。经初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事宜由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考核方案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程序组织实施。考核方案或公告将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注意查看,保持电话畅通,主动与引才单位联系。考核工作要求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非2024届毕业生,需在考察时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岗位表中明确放宽所需条件获得时间的除外),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24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按各县(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照考核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五、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引才工作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引才过程中,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引进人员符合州或县(市)在人才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费等方面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或待遇的,按照就高原则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三)在引才期间,应聘人员请关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见附件2)通知公告,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公布(各单位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网站等见附件2)。请应聘人员注意与引才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联系不上应聘人员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引才单位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局及引才单位商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 附件1: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才相关信息发布网站及联系电话.xlsx 附件6: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才报名信息表.xls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rsj.qiannan.gov.cn/zwgk/xxgkml/rsrc/sydwzp/202404/t20240415_84215061.html
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264个共计40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条件 (一)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报考岗位所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表另有要求的,按岗位表执行。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和专业,或所包含专业类下的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二级学科和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专业类所包含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核;岗位专业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3)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4年4月28日,黔南州在编工作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州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4月28日仍在岗且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至2024年4月28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黔南州有关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网站同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至2024年4月27日17:00。 ②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或贵州人才博览会微信小程序(附件4)进行报名登记,点击页面右上角“用户登录”按钮,选择“个人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并完善简历,完善简历后进入首页的“市州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目录下即可查阅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投递简历。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3)。 (2)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10:00至下午15:00。 ②报名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详细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2张); (4)岗位其他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其他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5); (6)现场报名需提供《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才报名信息表》(附件6); 网上报名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清晰可识别)上传报名系统,现场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各引才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要求,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清楚。 因应聘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公告》及《岗位表》,应聘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修改完善报名信息、补充提交报名资料,确认符合岗位需求后,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重新审核。 县(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统一由县(市)人社部门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州直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核测评 1.初评。引才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35人及以上的原则上开展初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少于35人的,由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初评环节,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线上初评,如需要开展初评的,应提前通知应聘人员初评时间及方式。 2.考核。经初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事宜由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考核方案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程序组织实施。考核方案或公告将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注意查看,保持电话畅通,主动与引才单位联系。考核工作要求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非2024届毕业生,需在考察时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岗位表中明确放宽所需条件获得时间的除外),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24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按各县(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照考核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五、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引才工作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引才过程中,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引进人员符合州或县(市)在人才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费等方面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或待遇的,按照就高原则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三)在引才期间,应聘人员请关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见附件2)通知公告,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公布(各单位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网站等见附件2)。请应聘人员注意与引才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联系不上应聘人员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引才单位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局及引才单位商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 附件1: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才相关信息发布网站及联系电话.xlsx 附件6: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才报名信息表.xls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rsj.qiannan.gov.cn/zwgk/xxgkml/rsrc/sydwzp/202404/t20240415_84215061.html
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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